济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章的通知》,明确自3月25日起在全市推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章,5月6日全面启用
济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章的通知》,明确自3月25日起在全市推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章,5月6日全面启用。今后,购房者在济南购买新房只需完成电子签约,即可通过“爱山东泉城办”APP随时查看购房合同,新建商品房买卖实现了“全程网办”。为解决新建商品房交易纸质合同签署流程多、效率低的弊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推行“互联网+网签”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