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货币监理署(OCC)代理署长正在继续推动拜登政府对稳定币发行方进行银行式的监管。4月8日,美国货币监理署(OCC)代理署长MichaelHsu在乔
美国货币监理署(OCC)代理署长正在继续推动拜登政府对稳定币发行方进行银行式的监管。4月8日,美国货币监理署(OCC)代理署长Michael Hsu在乔治敦法学院(Georgetown Law School)发表演讲《关于稳定币架构的思考》。实际上,Hsu坚持总统工作组的建议,即任何新法律都应将稳定币发行限制在“受保存款机构”范围内,这一类别通常与银行同义。Hsu似乎拒绝了最近提出的为稳定币发行创造多种许可途径的替代方案,“根据我的经验,波动性越大,风险较高的发行方越有可能自爆,引发同行之间的传染。”然而,他认为,对于不作为投资工具的稳定币来说,这种分类可能更加灵活。“银行业的做法会更有效。然而,一些人对过度的负担和效率低下表示担忧。如果稳定币实体严格限制于仅发行稳定币和持有准备金以满足赎回要求,我同意,充分应用所有银行监管要求将是过重的负担。假如一家稳定币货币发行银行的活动和风险状况可以得到严格的规定,一套量身定制的银行监管和监督要求可以平衡稳定性和效率。"(The B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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