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联合发布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
4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联合发布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
通知提出,继续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政府指导价,各省份要将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28元,多人混检统一降至每人份不高于8元。
实行检测价格和试剂价格分开计价收费的省份,要按照不高于上述水平设置封顶标准。
通知要求,各省份应在2022年4月8日前完成调价工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省份,可延后至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调价工作。
此前3月2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要求“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由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按照不高于每人次5元制定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同时,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对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收费总额应设置封顶标准。
根据国家卫健委数据,截至2022年4月1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27412.0万剂次。
国家医保局透露,我国目前新冠疫苗支出费用1200余亿元,在医保基金可承受范围内。
灭活疫苗首轮采购价格降到不超过90元/剂,整体低于企业供给国际价格,之后陆续降至40元/剂、20元/剂左右。
近期,国家医保局已再次组织与企业谈判磋商,新的议定价格已降至更低水平。
关键词: 核酸检测